一、什么是农副产品
农副产品,广义上指农业生产活动所获得的各类产品及其初步加工品。它既包括直接来自种植业、养殖业、林业、牧业和渔业的初级产品,如稻谷、蔬菜、水果、猪肉、禽蛋、水产品、木材等,也包括以这些初级产品为原料、经过简单加工而形成的产品,如大米、面粉、食用油、果干、腌腊制品、淀粉、饲料等。
在我国现行的统计与流通体系中,“农副产品”一般与“初级农产品”相近但范围略宽,既涵盖粮、棉、油、麻、丝、茶、糖、菜、烟、果、药、杂等传统种植业产品,也涵盖畜产品、水产品和部分林特产品。理解这一概念,是认识其生产、流通与消费的基础。
二、主要品类
农副产品的品类极为丰富,大体可划分为以下几个大类:
- 粮食作物:水稻、小麦、玉米、高粱、大豆、薯类等;
- 经济作物:棉花、油料、糖料、麻类、烟草、茶叶、蚕茧等;
- 蔬菜与水果:各类鲜食蔬菜、瓜果、干果及食用菌;
- 畜产品:肉、蛋、奶、皮毛及蜂产品;
- 水产品:鱼、虾、蟹、贝藻类等;
- 林特产品:木材、竹材、油茶、核桃、板栗、中药材等;
- 初加工品:粮油制品、腌渍蔬菜、肉制品、淀粉及制品、饲料等。
不同品类的生产周期、储运条件和销售半径差异明显,这也决定了它们在商品化处理和流通方式上的差异性。
三、农副产品的特点与价值
农副产品有多重属性交织:它有地域属性,各地自然资源和传统农业习惯差异较大;它具有季节属性,植物类和部分养殖类产品在特定季节收获;同时又是典型集生活必需品属性和市场化属性于一体,其市场和人们日常生活关联紧密,并不仅是低价值和自动配套角色,而具有“天地物接口赋人情”的衣食特性作为第一生命的定位很明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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